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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恢復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 6月21日實施
2022-06-20 13:09:13 來源: 央視新聞客戶端

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,6月21日起,天津市恢復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及外埠、區(qū)域號牌小客車高峰限行措施。

根據天津市公安局5月5日發(fā)布的《關于繼續(xù)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按車牌尾號工作日(因法定節(jié)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區(qū)域限行的機動車號牌(含臨時號牌)尾號分為5組,定期輪換限行日,分別為:

(一)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3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(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,下同)分別為3和8、4和9、5和0、1和6、2和7;

(二)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2和7、3和8、4和9、5和0、1和6;

(三)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、2和7、3和8、4和9、5和0;

(四)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5和0、1和6、2和7、3和8、4和9。

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:

(一)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4類特種車輛;

(二)大中型客車(含公共汽車、班車、長途汽車等)、出租汽車(不含租賃車輛)、郵政專用車(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通行證);

(三)各國駐華使、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(“使”字號牌車輛);

(四)環(huán)衛(wèi)、園林、道路養(yǎng)護的作業(yè)車輛;

(五)殯儀館的殯葬車輛;

(六)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和本市核發(fā)號牌的新能源汽車。

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,繼續(xù)按照天津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天津市核發(fā)號牌的純電動輕型、微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、微型封閉式載貨汽車,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專用通行碼的,不受外環(huán)線(不含)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(qū)域限行措施限制,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圍內(外環(huán)線除外)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標志的路段通行。

責任編輯:zN_20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