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代表閻志:建議組建“反拐中心”
2022-03-04 14:09:06 來源: 貝殼財經(jīng)

全國人大代表、卓爾控股董事長閻志

閻志呼吁,要加重對犯罪未遂行為的懲罰力度,五年起判,將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量刑起點提高到十年;對收買人實行買賣同罪,重判重罰。建議組建專門的機構“反拐中心”,加強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婦女和兒童的保護,開展相關綜合救助工作,同時設立“全國反拐日”,加強普法教育和道德風尚建設。

“保護婦女、兒童的基本權益不受侵犯,是人類良知的一部分?!遍愔菊f,我們要從捍衛(wèi)人的基本尊嚴和社會共同價值的角度,增強人民安全感、幸福感的角度,以高度的責任感,強烈的緊迫感,從嚴從重打擊并盡快消滅人口拐賣和收買行為。

閻志提出的舉措之一為加重對犯罪未遂行為的懲罰力度。他認為,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犯罪行為,都具備卑劣的主觀故意,都是沖擊群眾權益底線,對社會風氣傷害嚴重,是對安全環(huán)境的極大破壞,應當加重處罰,將量刑起點提高至五年,增強對犯罪分子威懾力。

閻志同時建議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的打擊力度,實行買賣同罪,重判重罰收買人?!耙驗楣召u、買受婦女兒童的本質(zhì)都是對人的奴役和價值踐踏,對本質(zhì)相同的犯罪行為量刑實施差別過大,等同于放縱買受行為。”閻志表示,拐賣、收買過程中時常伴隨綁架、強奸、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等行為,不能因本罪而遮蔽其他罪行,應數(shù)罪并罰從重處罰,進一步防范和減少犯罪。

為增強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婦女及兒童的保護力度,閻志還建議組建專門機構“反拐中心”,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的執(zhí)法、解救及綜合治理力度?!胺垂罩行摹睂iT從事協(xié)助反拐解救、尋親援助、脫困安置、心理輔導、社會綜合救助和親情倫理建設工作,起到綜合協(xié)調(diào)、撫慰民情、慰藉親情、關懷尋親群體及被拐人群的作用,維護好、建設好最受國人珍視的親情倫理和深厚家庭文化傳統(tǒng)。他特別提到,應建立全國兒童和14歲到60歲以上無民事行為能力婦女的DNA數(shù)據(jù)庫系統(tǒng),形成反拐數(shù)據(jù)防火墻。

閻志呼吁全社會共同努力,弘揚崇德尚善、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,全民共同愛護、勇敢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。對積極舉報、提供拐賣及收買人口犯罪線索和積極參與解救、為尋親提供幫助的群眾給予表彰獎勵。對明知有拐賣或收買人口行為故意隱惡不報,故意無視、漠視的,應按包庇罪予以懲處。他還建議設立全國反拐及關愛婦女兒童權益日,加強普法教育,讓“拐賣、收買婦女兒童是嚴重犯罪”的觀點家喻戶曉。

編輯徐超校對王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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